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6号)和泰安市人社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审核,“泰安天元矿山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51家企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22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向新泰市社保中心反映。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面实行“免申即享”。对公示的企业如有泰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中所列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形的,一经核查属实,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对企业划型有变化的单位,暂按照2021年企业划型实施;对未划型单位,待上级统一划型后实施。
咨询电话: 0538-7257617。
附件:2022年新泰市企业稳岗返还(第十批)公示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新泰市政府公示原网址(含附件):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10/10/art_47996_1031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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